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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天,又是一個月後的覆診了…

希望我的情況醫生說是比較好的,不過,我想應該不可能吧!

因為最近又開始不能行走了…怎麼會這樣呢?我有乖乖的打針、

又沒有做什麼不該做的事,真是奇怪~

可是與其說是無法行走,倒也沒這麼嚴重啦!我想大概就像跛腳

一樣,一拐一拐的走吧!唉~明天就乖乖地去覆診吧!問問醫生怎麼

會這樣吧~

不過,我現在又有個想法,那就是-----工作問題!家人、朋友都勸

我先把病養好、不要再讓它覆發。可是我想說的是,究竟這樣要

到什麼時候啊?實在是懷疑~

最近有朋友跟我提到考公職的事,他說依我的情況是考公職比較

有保障,我也這麼覺得。只不過,公職是蠻難考的咧!又不是像小

學生一樣的考試…簡簡單單就過了。實在是太複雜了啦!後來,他

又說,我的病情可以試著去申請身心障礙看看,因為身心障礙的名

額比較少、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考的!所以,可以去申請看看~想想,

這樣也沒錯,只是我在網路上也查了許多有關身心障礙的限制,發

現裡頭講的大部分都是需要醫生的證明,才能算是身心障礙,所以

,我想明天去覆診的時候,順便問問醫生,看是需要怎樣的程序才

行~希望,是可以行得通的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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